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细则

发布者:沈怡君发布时间:2023-11-03浏览次数:10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细则



一、评选原则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及论文后续工作进行。

二、评选范围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年评选一次。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为当年度6月底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往届延期申请学位的、首次盲审不通过的以及涉密的学位论文都不参与评选。

三、评选标准

1.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属于本学科当前发展的前沿、重要课题或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学位论文观点正确,运用了最新的理论知识、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论证严密;理论或方法具有创新性,其结果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本领域工程实际、管理实践等,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着重考察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应用性、基础知识、研究方法与实践能力、规范性。

3.学位论文须盲审成绩不低于80分,且答辩成绩不低于90分,应在申请学位批次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名优秀学位论文。

4.在学期间及获学位后到当年评选申请前,以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为第一单位取得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专业能力展示成果2项或以上(其中1项可以是导师第一完成人、本人第二完成人),或发表校定一类及以上论文1篇(须为第一完成人)。

具体要求如下:

1)学术学位

至少发表2篇三类及以上论文,或发表校定一类及以上论文1篇(须为第一完成人)。

2)专业学位

至少取得2项成果,其中一项必须为专利或竞赛获奖。

成果包含:三类及以上论文、发明专利、A类竞赛国家级获奖

(上述论文、成果为《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沪工程研【201952号)文件统计范围内的。论文分类按照《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论文分类办法》(2021年版)文件执行。)

四、评选比例

学位点申报的学位论文不超过评选范围内学位获得者人数4%。同学院学位点间的推荐名额可以互用。

五、评选程序

1. 研究生填写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至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上述评选标准和申报额度,对申报论文进行评审并表决,确定推荐名单并排序,并在本学院及相关培养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研究生处。